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出资方式及义务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也称为创立人,是指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订立发起人协议,提出设立公司申请,认购公司股份,并对公司设立承担责任者。今天就来说说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出资方式及义务。
股份公司发起人的出资方式:
1、发起人可以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2、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全体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股份公司发起人的义务:
1、发起人必须依法认购其应当认购的股份。根据公司法规定,采取发起设立方式,发起人必须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采取募集设立方式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以外,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
2、发起人必须承担公司筹办事务。公司筹办事务主要包括制订公司章程,办理公开募集股份的核准手续及办理具体募集事宜,召开创立大会,申请设立登记等。
3、发起人之间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这一规定是此次修改公司法增加的内容。主要是通过起人之间签订协议,明确各自在设立公司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以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比如发起人各自认购的股份数,发起人的出资方式,不按约定出资的违约责任,发起人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分工,公司设立失败时责任的分担等。
股份公司发起人的出资方式:
1、发起人可以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2、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全体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股份公司发起人的义务:
1、发起人必须依法认购其应当认购的股份。根据公司法规定,采取发起设立方式,发起人必须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采取募集设立方式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以外,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
2、发起人必须承担公司筹办事务。公司筹办事务主要包括制订公司章程,办理公开募集股份的核准手续及办理具体募集事宜,召开创立大会,申请设立登记等。
3、发起人之间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这一规定是此次修改公司法增加的内容。主要是通过起人之间签订协议,明确各自在设立公司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以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比如发起人各自认购的股份数,发起人的出资方式,不按约定出资的违约责任,发起人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分工,公司设立失败时责任的分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