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广州市、省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的通知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广州市、省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及个人:
根据省相关部门关于2017社会保险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的规定,从2018年1月起调整广州市、省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调整后的下限为3170元。执行时间从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止。
特此通知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201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