署办发〔2016〕50号《海关总署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已凭税款担保先予放行的限额以上内资鼓励类项目进口设备减免税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3-10 5:43:15内容来源:互联网 分享到: 海关总署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已凭税款担保先予放行的限额以上内资鼓励类项目进口设备减免税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 署办发〔2016〕50号 全文下载:署办发2016年50号 相关阅读: (2018-03-10 )银监办发〔2018〕8号《中国银监会办公厅转发外交部关于更新联合国安理会几内亚比绍制裁委员会制裁清单和执行联合国安理会第2397号决议及朝鲜制裁委员会制定禁止入港船只清单的通知》 (2018-03-10 )国卫妇幼出防便函〔2018〕10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妇幼司关于公布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省级项目管理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 (2018-03-10 )银监办发〔2017〕158号《中国银监会办公厅转发外交部关于执行联合国安理会第2368号决议及“伊斯兰国”和基地组织制裁委员会制裁名单的通知》 (2018-03-10 )新广出办发〔2018〕14号《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改革发展项目库项目评价指引(试行)〉的通知》 (2018-03-10 )银监办发〔2018〕49号《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规范商业银行股东报告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