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与自贸区共同开创对外开放新局面
把“一带一路”和自贸区建设有机结合,有助于丰富我国对外开放内涵,有助于推动我国与有关国家和地区的战略互信、投资经贸合作和人文交流,有助于推动形成深度融合的互利合作新格局,共同开创我国对外开放新局面。
“一带一路”和自贸区建设都是我国新时期构建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的重要内容。开放是两者的共同主题,两者相互促进,相辅相成。把“一带一路”和自贸区建设有机结合,有助于丰富我国对外开放内涵,有助于推动我国与有关国家和地区的战略互信、投资经贸合作和人文交流,有助于推动形成深度融合的互利合作新格局,共同开创我国对外开放新局面。
开放是“一带一路”和自贸区建设的共同主题
开放是“一带一路”和自贸区建设的共同主题,都是我国新时期构建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的重要内容,两者相互促进、互为补充。
“一带一路”建设是新时期我国对外开放和经济外交的顶层设计,它坚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基本原则,以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丝绸之路精神为指引,共同打造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一带一路”建设是我国加强国际合作、开创对外开放新局面的重要途径,它将充分依靠我国与有关国家现有的各种合作机制,借助各种行之有效的区域合作平台,积极发展与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合作伙伴关系。“一带一路”建设将有助于我国与沿线各国和地区协同推进战略互信、投资经贸合作和人文交流,不断丰富对外开放内涵,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形成深度融合的互利合作格局,不断开创对外开放新局面。
加快实施自贸区战略是我国新一轮对外开放的重要内容,是新时期我国实施更加积极主动开放战略的重要平台和载体。在我国,“自贸区”的概念实际上是两个基本概念的简称。一是世界贸易组织(WTO)界定的自由贸易区(FreeTradeArea,也就是FTA),是指我国与一个以上的主权国家或单独关税区通过签署协定(或协议),在世贸组织最惠国待遇的基础上相互进一步开放,从而形成实现贸易和投资自由化的区域。二是世界海关组织(WorldCustomsOrganization,WCO)定义的自由贸易园区(FreeZone/FreeTradeZone,也就是FTZ),是我国根据自身发展战略需要,自主决定划出一定园区进行改革开放创新试验,目前特指自由贸易试验区【在具体工作中,为便于区分,比较科学的区分方式是把自由贸易区(FTA)简称为“自贸区”,把“自由贸易试验区”简称为“自贸试验区”】。一个属于协议开放,一个属于自主开放,两者政策措施的适用范围、发布形式等都不同,但都是我国新一轮扩大开放的重要平台和载体。
由此可以看出,开放是“一带一路”和自贸区建设的共同主题,都是我国新时期构建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的重要内容,两者相互促进、互为补充。“一带一路”建设统领“自贸区”发展,自由贸易区战略的深入实施有助于加速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建设与发展有助于丰富“一带一路”建设内容,两者将共同支撑新时期我国构建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
“一带一路”建设统领“自贸区”发展
中国正在以“一带一路”建设为统领,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作为自由贸易区的战略布局重点,加快推进自贸区建设;每个自贸试验区都根据自身发展基础和优势,有针对性地提出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设的试验任务。
“一带一路”建设作为新时期我国对外开放和经济外交的顶层设计,将统领“自贸区”发展,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一带一路”建设引领自由贸易区战略布局。积极同沿线国家和地区共同商建自由贸易区、构建区域内与沿线各国和地区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一带一路”建设的应有之义,需要我国加快同沿线国家和地区商谈自由贸易区,推动形成高标准的自由贸易网络。因此,我国自由贸易区战略布局以周边为基础,与“一带一路”建设有机结合,形成辐射“一带一路”的整体布局;突出强调通过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建设自由贸易区,形成“一带一路”大市场,将“一带一路”打造成为畅通之路、商贸之路和开放之路。总体来看,中国正在以“一带一路”建设为统领,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作为自由贸易区的战略布局重点,加快推进自贸区建设。
二是“一带一路”建设指引自贸试验区发展方向。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中国需要充分发挥国内各地区比较优势,通过搭建各类平台和载体,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全面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自贸试验区是我国当前最重要的开放平台和载体之一,需要充分发挥在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曾明确指出,要把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推动市场主体走出去的桥头堡。国家明确支持福建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明确定位河南、重庆、陕西等自贸试验区作为深入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重大举措。与此同时,每个自贸试验区都根据自身发展基础和优势,以“一带一路”建设为统领,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设的试验任务。可以说,“一带一路”建设将进一步引领自贸试验区的发展方向。
自由贸易区助力“一带一路”建设加快推进
通过自贸区建设,我国与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经济联系更加紧密,构建了与区域内各国和地区良好的营商环境,激发并释放了合作潜力。
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是我国适应经济全球化新趋势的客观要求,是全面深化改革、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必然选择,也是我国积极运筹对外关系、实现对外战略目标的重要手段。当前,“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已成为我国自由贸易区战略实施的重点区域,自由贸易区正在助力“一带一路”建设加快推进。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数量已占我国自贸伙伴半壁江山。目前,我国签署实施了14个自由贸易协定,覆盖亚洲、欧洲、拉美洲和大洋洲的22个国家和地区,涵盖了中国对外贸易的38%。2016年,我国成功推进8个自贸区谈判或研究取得实质性进展,同时新启动8个自贸区谈判或研究,中国与有关国家和地区的自贸区建设加快推进,自贸区全球布局更趋优化。从中国已签署的自贸区来看,尽管14个自贸协定只有4个在“一带一路”沿线,但涵盖了东盟10国、巴基斯坦和韩国等12个国家,占到了我国自贸伙伴的半壁江山。而且,中国还于2016年10月份与格鲁吉亚实质性结束自贸协定谈判。可以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已成为我国自贸区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也是我国正在推进自贸区谈判或联合可研的重点。目前,我国正在与“一带一路”沿线25个国家商谈6个自由贸易协定。主要包括:积极推进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谈判;与海合会宣布重启了中断7年之久的自贸区谈判并推动谈判进入快车道;正式启动了与以色列的自贸区谈判;恢复了与斯里兰卡的自贸区谈判;积极推进中国—马尔代夫自贸区、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区第二阶段等谈判。近年来,中国还启动了与“一带一路”沿线6个国家的自贸区联合可行性研究,分别是印度、摩尔多瓦、斐济、尼泊尔、孟加拉、毛里求斯。可以说,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自贸区建设形成了良好势头,正在推进与沿线有关国家和地区发展新的自由贸易关系,努力构建高标准的自由贸易区网络,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
总体来看,我国已由东盟、巴基斯坦等周边国家逐步向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欧亚结合部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南亚、太平洋岛国以及非洲地区进行拓展和延伸,与沿线国家和地区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正在形成。通过自贸区建设,我国与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经济联系更加紧密,往来更加便利,利益更加融合,政治互信更加深入,在一定范围内解决了与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投资贸易便利化问题,消除了投资和贸易壁垒,构建了与区域内各国和地区良好的营商环境,激发并释放了合作潜力,为与沿线其他国家和地区完善合作机制提供了经验,有效推动了“一带一路”建设加快推进。
自贸试验区丰富了“一带一路”建设内容
我国前两批4个自贸试验区在通关便利化、园区合作、贸易往来等多个领域已经取得了巨大成就,新批的7个自贸试验区将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高层次上进一步丰富“一带一路”建设内容。
建设自贸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一项战略举措。2013年9月,上海自贸试验区挂牌。2014年12月,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要进一步扩展上海自贸试验区的范围,并且在广东、天津、福建再新设3个自贸试验区。2016年8月底,为在更大范围进行改革创新实践和探索,建设更多改革开放“试验田”,进一步构建全方位对外开放的新格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等省市再设立7个新的自贸试验区,并于2017年3月底,正式批复设立7个自贸试验区。至此,中国自贸试验区已覆盖东中西部及东北“四大板块”,以及“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长江经济带发展“三大战略支撑带”,形成了“1+3+7”11个自贸试验区布局。
自贸试验区已成为践行“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载体。从前4个自贸试验区的实践经验来看,4个自贸试验区以服务国家战略为根本,差别化功能举措不断推出。4个自贸试验区各辟蹊径推动“一带一路”建设,上海自贸试验区建立亚太示范电子口岸网络;广东自贸试验区“走出去”与伊朗、马来西亚、印尼等国家自贸园区开展合作;天津自贸试验区推出“一带一路”过境货物专项便利检验检疫制度;福建自贸试验区以中欧班列(厦门)常态化运营为契机,融入“一带一路”战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成效显著。
自贸试验区将进一步丰富“一带一路”建设内容。从新批的7个自贸试验区方案来看,每个自贸试验区都把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开放合作作为其改革开放创新试验的重要内容。例如,7个方案都提到了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海关、检验检疫、认证认可、标准计量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探索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贸易供应链安全与便利合作。与此同时,各自贸试验区根据各自实际情况,从推进国际产能合作、提升优势产品市场占有率、创新现代农业等多领域交流合作机制、增强交通物流枢纽功能、培育合作交流新优势、探索政策支持体系、加强金融合作、推动与沿线国家执法联络网络建设、创建与沿线国家人文交流新模式等多个方面提出了试验任务。
总体来看,我国前两批4个自贸试验区在通关便利化、园区合作、贸易往来等多个领域已经取得了巨大成就,新批的7个自贸试验区将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高层次上进一步丰富“一带一路”建设内容,进一步发挥对“一带一路”建设的服务功能,成为“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战略支点。
“一带一路”和自贸区建设都是我国新时期构建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的重要内容。开放是两者的共同主题,两者相互促进,相辅相成。把“一带一路”和自贸区建设有机结合,有助于丰富我国对外开放内涵,有助于推动我国与有关国家和地区的战略互信、投资经贸合作和人文交流,有助于推动形成深度融合的互利合作新格局,共同开创我国对外开放新局面。
开放是“一带一路”和自贸区建设的共同主题
开放是“一带一路”和自贸区建设的共同主题,都是我国新时期构建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的重要内容,两者相互促进、互为补充。
“一带一路”建设是新时期我国对外开放和经济外交的顶层设计,它坚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基本原则,以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丝绸之路精神为指引,共同打造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一带一路”建设是我国加强国际合作、开创对外开放新局面的重要途径,它将充分依靠我国与有关国家现有的各种合作机制,借助各种行之有效的区域合作平台,积极发展与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合作伙伴关系。“一带一路”建设将有助于我国与沿线各国和地区协同推进战略互信、投资经贸合作和人文交流,不断丰富对外开放内涵,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形成深度融合的互利合作格局,不断开创对外开放新局面。
加快实施自贸区战略是我国新一轮对外开放的重要内容,是新时期我国实施更加积极主动开放战略的重要平台和载体。在我国,“自贸区”的概念实际上是两个基本概念的简称。一是世界贸易组织(WTO)界定的自由贸易区(FreeTradeArea,也就是FTA),是指我国与一个以上的主权国家或单独关税区通过签署协定(或协议),在世贸组织最惠国待遇的基础上相互进一步开放,从而形成实现贸易和投资自由化的区域。二是世界海关组织(WorldCustomsOrganization,WCO)定义的自由贸易园区(FreeZone/FreeTradeZone,也就是FTZ),是我国根据自身发展战略需要,自主决定划出一定园区进行改革开放创新试验,目前特指自由贸易试验区【在具体工作中,为便于区分,比较科学的区分方式是把自由贸易区(FTA)简称为“自贸区”,把“自由贸易试验区”简称为“自贸试验区”】。一个属于协议开放,一个属于自主开放,两者政策措施的适用范围、发布形式等都不同,但都是我国新一轮扩大开放的重要平台和载体。
由此可以看出,开放是“一带一路”和自贸区建设的共同主题,都是我国新时期构建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的重要内容,两者相互促进、互为补充。“一带一路”建设统领“自贸区”发展,自由贸易区战略的深入实施有助于加速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建设与发展有助于丰富“一带一路”建设内容,两者将共同支撑新时期我国构建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
“一带一路”建设统领“自贸区”发展
中国正在以“一带一路”建设为统领,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作为自由贸易区的战略布局重点,加快推进自贸区建设;每个自贸试验区都根据自身发展基础和优势,有针对性地提出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设的试验任务。
“一带一路”建设作为新时期我国对外开放和经济外交的顶层设计,将统领“自贸区”发展,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一带一路”建设引领自由贸易区战略布局。积极同沿线国家和地区共同商建自由贸易区、构建区域内与沿线各国和地区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一带一路”建设的应有之义,需要我国加快同沿线国家和地区商谈自由贸易区,推动形成高标准的自由贸易网络。因此,我国自由贸易区战略布局以周边为基础,与“一带一路”建设有机结合,形成辐射“一带一路”的整体布局;突出强调通过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建设自由贸易区,形成“一带一路”大市场,将“一带一路”打造成为畅通之路、商贸之路和开放之路。总体来看,中国正在以“一带一路”建设为统领,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作为自由贸易区的战略布局重点,加快推进自贸区建设。
二是“一带一路”建设指引自贸试验区发展方向。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中国需要充分发挥国内各地区比较优势,通过搭建各类平台和载体,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全面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自贸试验区是我国当前最重要的开放平台和载体之一,需要充分发挥在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曾明确指出,要把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推动市场主体走出去的桥头堡。国家明确支持福建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明确定位河南、重庆、陕西等自贸试验区作为深入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重大举措。与此同时,每个自贸试验区都根据自身发展基础和优势,以“一带一路”建设为统领,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设的试验任务。可以说,“一带一路”建设将进一步引领自贸试验区的发展方向。
自由贸易区助力“一带一路”建设加快推进
通过自贸区建设,我国与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经济联系更加紧密,构建了与区域内各国和地区良好的营商环境,激发并释放了合作潜力。
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是我国适应经济全球化新趋势的客观要求,是全面深化改革、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必然选择,也是我国积极运筹对外关系、实现对外战略目标的重要手段。当前,“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已成为我国自由贸易区战略实施的重点区域,自由贸易区正在助力“一带一路”建设加快推进。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数量已占我国自贸伙伴半壁江山。目前,我国签署实施了14个自由贸易协定,覆盖亚洲、欧洲、拉美洲和大洋洲的22个国家和地区,涵盖了中国对外贸易的38%。2016年,我国成功推进8个自贸区谈判或研究取得实质性进展,同时新启动8个自贸区谈判或研究,中国与有关国家和地区的自贸区建设加快推进,自贸区全球布局更趋优化。从中国已签署的自贸区来看,尽管14个自贸协定只有4个在“一带一路”沿线,但涵盖了东盟10国、巴基斯坦和韩国等12个国家,占到了我国自贸伙伴的半壁江山。而且,中国还于2016年10月份与格鲁吉亚实质性结束自贸协定谈判。可以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已成为我国自贸区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也是我国正在推进自贸区谈判或联合可研的重点。目前,我国正在与“一带一路”沿线25个国家商谈6个自由贸易协定。主要包括:积极推进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谈判;与海合会宣布重启了中断7年之久的自贸区谈判并推动谈判进入快车道;正式启动了与以色列的自贸区谈判;恢复了与斯里兰卡的自贸区谈判;积极推进中国—马尔代夫自贸区、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区第二阶段等谈判。近年来,中国还启动了与“一带一路”沿线6个国家的自贸区联合可行性研究,分别是印度、摩尔多瓦、斐济、尼泊尔、孟加拉、毛里求斯。可以说,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自贸区建设形成了良好势头,正在推进与沿线有关国家和地区发展新的自由贸易关系,努力构建高标准的自由贸易区网络,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
总体来看,我国已由东盟、巴基斯坦等周边国家逐步向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欧亚结合部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南亚、太平洋岛国以及非洲地区进行拓展和延伸,与沿线国家和地区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正在形成。通过自贸区建设,我国与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经济联系更加紧密,往来更加便利,利益更加融合,政治互信更加深入,在一定范围内解决了与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投资贸易便利化问题,消除了投资和贸易壁垒,构建了与区域内各国和地区良好的营商环境,激发并释放了合作潜力,为与沿线其他国家和地区完善合作机制提供了经验,有效推动了“一带一路”建设加快推进。
自贸试验区丰富了“一带一路”建设内容
我国前两批4个自贸试验区在通关便利化、园区合作、贸易往来等多个领域已经取得了巨大成就,新批的7个自贸试验区将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高层次上进一步丰富“一带一路”建设内容。
建设自贸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一项战略举措。2013年9月,上海自贸试验区挂牌。2014年12月,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要进一步扩展上海自贸试验区的范围,并且在广东、天津、福建再新设3个自贸试验区。2016年8月底,为在更大范围进行改革创新实践和探索,建设更多改革开放“试验田”,进一步构建全方位对外开放的新格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等省市再设立7个新的自贸试验区,并于2017年3月底,正式批复设立7个自贸试验区。至此,中国自贸试验区已覆盖东中西部及东北“四大板块”,以及“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长江经济带发展“三大战略支撑带”,形成了“1+3+7”11个自贸试验区布局。
自贸试验区已成为践行“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载体。从前4个自贸试验区的实践经验来看,4个自贸试验区以服务国家战略为根本,差别化功能举措不断推出。4个自贸试验区各辟蹊径推动“一带一路”建设,上海自贸试验区建立亚太示范电子口岸网络;广东自贸试验区“走出去”与伊朗、马来西亚、印尼等国家自贸园区开展合作;天津自贸试验区推出“一带一路”过境货物专项便利检验检疫制度;福建自贸试验区以中欧班列(厦门)常态化运营为契机,融入“一带一路”战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成效显著。
自贸试验区将进一步丰富“一带一路”建设内容。从新批的7个自贸试验区方案来看,每个自贸试验区都把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开放合作作为其改革开放创新试验的重要内容。例如,7个方案都提到了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海关、检验检疫、认证认可、标准计量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探索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贸易供应链安全与便利合作。与此同时,各自贸试验区根据各自实际情况,从推进国际产能合作、提升优势产品市场占有率、创新现代农业等多领域交流合作机制、增强交通物流枢纽功能、培育合作交流新优势、探索政策支持体系、加强金融合作、推动与沿线国家执法联络网络建设、创建与沿线国家人文交流新模式等多个方面提出了试验任务。
总体来看,我国前两批4个自贸试验区在通关便利化、园区合作、贸易往来等多个领域已经取得了巨大成就,新批的7个自贸试验区将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高层次上进一步丰富“一带一路”建设内容,进一步发挥对“一带一路”建设的服务功能,成为“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战略支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