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干部群众热议宪法修正案表决通过
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宪法修正案。消息传来,我省干部群众欢欣鼓舞,纷纷表示,这是党心民心所向、时代大势所趋、事业发展需要,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对更好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重大作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宪法保障,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新乡县翟坡镇朝阳社区党支部书记陈来胜说,宪法修正案的表决情况牵动着村民的心,表决通过后,大家在自建的微信群里第一时间热烈庆祝,认为这次宪法的修改得民心、顺民意,将让国家发展得更繁荣富强、群众生活得更幸福美满。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在保持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的基础上,实现宪法的与时俱进和不断完善,既符合事物发展的科学性,也遵循了法治的实践性。”郑州郑东新区龙子湖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张利刚表示,“本次宪法的修改反映了广大群众的共同意愿,有利于治国理政、有利于稳定民心,必要且及时。”
许昌市魏都区区长李朝锋说,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仅是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也是指引新时代新征程、指导国家各方面工作的思想灯塔和精神武器。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是时代必然、实践必要、发展必需。
河南科隆集团董事长程清丰表示,从企业的角度出发,他非常赞成将贯彻新发展理念写入宪法,认为此举符合我国国情、顺应时代要求,给企业发展吃了定心丸。
洛阳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杨炳旭说,将“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入宪法,体现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有机结合,有助于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道德基础,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提供源源不断的精神动力。
“宪法修正案表决通过,这是全民所向、众望所归,非常激动人心。”镇平县委书记李显庆说,这次修改宪法,对于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修改虽然在“平等团结互助”的基础上只增加了“和谐”两个字,但却是民心所向。实践证明,民族团结之花越开越艳,和谐共处迎来幸福新生活。
武陟县大虹桥乡年轻干部郑亚东将宪法修正案表决通过的消息转发到朋友圈,并发出“给力!神圣!”的感慨。我国再次启动修宪,他感慨赶上了好时代,“法律是治国之重器,在以后的工作实践中一定增强法治意识、强化法治观念,遵法守法依法办事,为实现伟大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登封市供销社干部宋要卫说,我们要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维护宪法权威,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带头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维护者。
郑州市委政法委信息宣传处处长李继玲表示,要以此次宪法修改为契机,进一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切实当好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赋予监察委员会宪法地位,这是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的需要,也是推动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的需要。”洛阳市伊滨区纪工委书记练忠杰说,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具有全局性的重大的政治体制改革。此次宪法修正案中,有11条涉及监察委员会的规定,这显示了监察委员会的分量,是对国家监督制度的顶层设计,有利于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推动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本报记者 田宜龙 董学彦 孟向东 陈学桦 李林 何可 王延辉 赵同增 刁良梓 采访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