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九次第十次会议
据新华社北京3月18日电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18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九次会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栗战书主持会议。会议应到190人,出席190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向大会提出了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提请大会决定任命。
主席团会议经表决决定,将李克强提名的上述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提请各代表团酝酿。
十三届全国人大设10个专门委员会。其中,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已于3月13日表决通过。3月15日,中共中央向大会主席团提出了其他8个专门委员会的建议人选名单。
主席团会议分别经过表决,决定将十三届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华侨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的人选,作为主席团提名,提请各代表团酝酿。
据新华社北京3月18日电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18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十次会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栗战书主持会议。会议应到190人,出席190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3月12日全天,各代表团认真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根据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报告作了7处修改。主席团常务主席建议批准修改后的常委会工作报告,并代拟了关于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大会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提请各代表团审议。
3月10日全天,各代表团认真审议了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代表们充分肯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对报告提出的2018年工作安排表示赞成。各代表团一致同意批准上述报告。根据代表们的审议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自的报告认真进行了修改。主席团常务主席建议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代拟了关于上述报告的2个决议草案。
会议分别经过表决,决定将大会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提请各代表团审议。
3月18日下午,各代表团对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进行了酝酿,对人选名单一致表示赞成。主席团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上述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提请大会全体会议决定任命。
3月18日下午,各代表团对十三届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华侨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的人选进行了酝酿,对人选名单一致表示赞成。主席团会议分别经过表决,确定了上述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正式人选名单,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据新华社北京3月18日电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第七次会议18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栗战书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大会副秘书长信春鹰分别作的大会秘书处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和修改情况以及决议草案代拟稿的汇报。
会议听取了大会副秘书长姜信治作的大会秘书处关于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十三届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华侨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的人选酝酿情况的汇报。
会议同意将上述决议草案和各项名单草案提请主席团第十次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