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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自贸区出台外资和外籍人才新政促发展

发布时间:2017-5-26 23:29:19内容来源:互联网浏览量:
外商到浙江自贸试验区投资兴业,不仅产业导向进一步明确,登记注册进一步便利,而且相关优惠政策力度进一步加大了!

2017年5月24日从浙江自贸试验区管委会获悉,管委会近日正式出台了《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自贸试验区引进境外的资金、先进技术和高端人才的有关政策进行了明确,这也是浙江自贸试验区管委会挂牌后出台的首个涉及外资和外籍人才的新政。

“浙江自贸试验区要对标国际一流,高水平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据浙江自贸试验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办法》出台,旨在进一步明确外资和外籍人才引入的方向、政策,提供更有效的无缝对接与服务,打造高质量的外资集聚地、外籍高端人才汇聚地。

据市商务局外资处处长余东明介绍,此次出台的《办法》,与以往最大的不同,就是首次明确了外商投资的重点领域、投资便利化政策以及相关奖励政策。

在《办法》中,记者看到外商投资扶持的重点领域、重点产业:主要聚焦以油品全产业链为核心的大宗商品储存、中转、贸易、保税燃料油和LNG供应等产业;国际海事服务产业、绿化石化、现代航空、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海洋电子信息、海洋生物工程等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金融、健康、海洋旅游等现代服务业。

明确投资产业导向的同时,最有含金量的就是外商投资进一步便利化!据余东明介绍,此次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意味着除了国家2015版外商投资负面清单中的122项投资项目保留核准外,其他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实行备案制,享受与内资一样的待遇。“换句话说,就是外资进入的门槛进一步降低,手续进一步简便。”余东明说。

根据《办法》,此次还明确了引进外资的优惠措施,如对引进的世界500强企业、总部经济等鼓励类产业,既有“一事一议”政策,也有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额度。

浙江自贸试验区要扩大开放,引入高层次的外籍人才不可或缺。据市委组织部人才处副处长许立钟介绍,《办法》首次对外籍人才的创业创新、就业准入、签证居留、生活服务等政策进行了系统化考虑和安排。

《办法》明确,一方面海外人才引进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如最高可给予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对符合条件的创业人才最高给予3000万元人民币的创业资助,并设立总额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的科创基金和总额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的无抵押信用贷款;另一方面,重点聚焦绿色石化、航空产业等优势产业,针对石油石化、航空航天等领域专业人才制定一系列政策条款,如在重大科技专项中设立自贸试验区专项予以优先立项和重点支持,争取舟山普陀山机场实施144小时(6天)过境免签,并对该领域特别重要人才的个税实行“一事一议”等。

“我们还研究放宽外籍人才就业准入条件,优化了外籍人才居留和出入境服务。”据许立钟介绍,市人才办牵头还将探索优化外籍人才综合服务,如试行“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和“外国人居留证”一窗受理、一口办结;探索建立为外籍人才就业安居提供一站式服务,进一步打通就学、就医、社保、住房等各方面的障碍,最大限度给予外籍人才本地市民待遇。“目前的办法还是方向性、指导性的,接下来还要进一步细化举措,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尽快制定出台具体的政策细则和操作流程。”许立钟说。

另据了解,确保服务到位,《办法》还明确建立外资重大项目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外商投资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实现无缝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