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版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出炉
4月13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经省政府同意,该厅发布《河南省2018—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以下简称“新目录”)。在保持政策延续性和稳定性的同时,对前一期的目录及限额标准作了适当调整。
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新目录通过调整品目范围、提高采购限额标准等给予采购方更多权限。
调范围——扩大了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目录,减少了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目录。新增了信息安全设备、文印设备、云计算服务等8个品目;同时,相应缩减调整了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中的9个品目。此外,为激发创新活力,集中采购目录明确不适用于省属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仪器设备采购。
提标准——提高了公开招标的数额标准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省财政厅按级次提高了货物和服务公开招标的数额标准:省级由2016年的12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市级提高到150万元、县级提高到100万元。根据不同级次政府采购实际情况,提高了全省采购限额标准,分别为省级50万元、市级20万元、县级10万元。
新目录首次明确了工程招标的数额标准。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工程进行招标投标适用于招标投标法,因此,工程招标数额标准执行建设工程项目的规定标准。根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规定,明确了工程招标的数额标准。同时明确,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工程应当纳入预算管理,依法进行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和合同备案。(记者 樊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