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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比”节水 河南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成效明显

发布时间:2018-4-26 0:47:01内容来源:互联网浏览量:

2017年12月,我省和北京、天津等9个省市被列入全国第二批水资源税改革试点,企业由缴纳水资源“费”改为“税”。2018年1月1日,新乡县地税局开具了试点后我省首张水资源税票。如今,水资源税作为杠杆调节的目的有没有达到?记者走访新乡县和长垣县的一些用水企业,一探究竟。


一次水使用量下降中水使用占大头


采访水资源税对用水企业的变化,河南心连心化肥有限公司这个“吃水大户”绝对绕不开。


4月13日,新乡县地税局,河南心连心化肥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正在申报用水量。“今年一季度,公司用水12.34万吨,而去年12月一个月就达11.1万吨。”心连心公司财务人员告诉记者。


新乡县是缺水地区,心连心公司地处一般超采区,附近地表水源流量较小,且又处于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外,所以之前一直使用地下水。记者了解到,水资源“费”改“税”后,税额标准从高征收,每吨用水成本增加了0.8元,今年一季度,心连心缴纳水资源税较去年同期的“费”增加了31%。


河南心连心化肥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闫蕴华坦言:“用水成本增加将促使我们调整用水结构,今年前三个月申报的用水量与去年一个月持平,这说明我们现在一次水使用量在下降,污水处理厂回收的中水已占用水量的60%。”


不只是心连心公司,面对水资源“费”改“税”改革,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也开始精打细算。


该公司去年12月用水量为317903立方米,缴纳水资源税额731218元,今年一季度申报用水量为1722847立方米,缴纳水资源税额3962548元。


用水成本的大幅度上涨加快了企业节水节能的改造步伐。“公司目前正在建设的节水项目1万吨工业废水可回收6000吨中水,可大大减少一次水使用量。下一步,随着自来水管网的覆盖,我们将逐步用地表水和中水替代地下水。”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张家啓表示。


特种行业税收杠杆作用明显


此次水资源税改革,要求适当提高特种行业地表水和地下水的适用税额标准,对超计划(定额)取用水税额加倍征收,抑制地下水超采和不合理用水需求。


长垣县远东温泉酒店有限公司对此感同身受。酒店负责人告诉记者,酒店一直使用的是地下水,水资源“费”改“税”后,特种行业地下水税额标准为每立方米4元,是地表水税额标准的两倍。今年一季度缴纳的水资源税比去年同期增长了一倍多,如今酒店开始转为使用中水和自来水相结合,地下水使用量大幅下降。


水资源税开征后,长垣县20余户自来水管网已经覆盖的企业主动要求封井,由抽采地下水改为使用地表水。据粗略统计,长垣县特种行业月均用水量较改革前下降20%以上。


新乡县和长垣县用水企业的变化只是我省试点水资源税改革后的缩影。据统计,今年一季度首个征期,我省共征收水资源税9739.59万元,与去年同期水资源费收入相比,增幅超过20%。


用水成本的增加让企业加快节能环保的步伐,也让越来越多的企业更加重视绿色发展。“这次水资源税改革让我们很受触动,产业调整和绿色发展不仅是供给侧改革的需要,也会让行业重新洗牌,公司的紧迫感越来越强,谁在绿色发展上下的功夫大,谁就会成为未来行业的领跑者。”闫蕴华说。(记者 赵振杰 刘晓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