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监察委曝光四起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记者了解到,省纪委监察委4月27日公开曝光了四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濮阳市南乐县寺庄乡吴家拐村党支部原书记王兵占、会计庞建中职务侵占问题。2009年6月,大广高速土方三队与时任吴家拐村村委会主任王兵占签订取土协议,2009年6月至2010年10月,大广高速土方三队共支付土方款等费用83.6万元,王兵占和村会计庞建中利用职务之便,将其中14万元土方款据为己有。此外,王兵占违规占有村集体土地承包费1.75万元。2018年3月12日,王兵占、庞建中涉嫌违法犯罪问题被移送南乐县公安局立案侦查。2018年3月26日,经南乐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分别给予王兵占、庞建中开除党籍处分。
周口市西华县黄桥乡西斧柯村党支部原书记张大雪违反群众纪律等问题。2011年11月至2017年6月,在没有收费依据的情况下,张大雪提议按每户每宅1000元的标准向西斧柯村新规划宅基地村民收取费用,38处宅基地共计收取38000元,上缴黄桥乡“三资”管理账户。2013年5月至2014年6月,黄桥乡西斧柯村到户增收养羊扶贫项目实施期间,张大雪以其儿媳名义违规申请并领取该村到户增收养羊扶贫项目补贴资金4600元。2014年12月,张大雪为其公爹违规申请危房改造资金,并领取危房改造资金5000元。2018年3月4日,经西华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张大雪开除党籍处分。
焦作市武陟县龙源办事处央庄村党支部书记李小才等人违反廉洁纪律等问题。2014年至2017年,央庄村以虚报享受福利人数的形式套取资金28.2万元,用于购买烟酒、礼品等。因央庄村委会监管不力,造成村民白某某于2014年9月私自使用村集体石子30余立方米,另一村民白某某于2017年3月擅自向修建道路公司提供村集体粉煤灰35车。2018年3月30日,经武陟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小才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央庄村村委会主任白小升、支部委员兼报账员白长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追缴李小才、白小升经手支出的购买礼品款各7.5万元。
三门峡市灵宝市尹庄镇寺洼村党支部书记陈增力违规向群众收取建房保证金等问题。2006年至2010年,在寺洼新村建设中,陈增力违规收取本村143户群众建房保证金共23.15万元,未纳入财政账户管理,在退还已建成住房村民每户1000元不等保证金后,共剩余建房保证金14.35万元。2017年,陈增力违反工作纪律,未对本村易地搬迁贫困户进行认真筛选核实,致使5户村民违规享受国家易地搬迁扶贫政策;陈增力在寺洼新村自己宅基地上建房时,违规多占67.2平方米。2018年3月30日,经灵宝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陈增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其退还群众14.35万元建房保证金。
引以为鉴,举一反三。省纪委监察委要求,全省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着力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有效途径和有力抓手,动真碰硬,从严从实,确保各项政策和资金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对工作不力、履责不到位的党委(党组),实行“一案双查”“一案双究”,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
忠诚履职,务求实效。省纪委监察委强调,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本着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责、为民解难的态度,扎实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尤其要对扶贫领域贪污侵占、行贿受贿、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行为快查严惩,决不姑息,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加大对“蝇贪蚁腐”典型问题通报曝光的力度,形成有力震慑,持续传递正风反腐的强烈信号。(记者 卢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