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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对内黄县陶瓷产业园区环境污染问题进行责任追究

发布时间:2018-5-8 1:34:49内容来源:互联网浏览量:

5月5日,省环保厅对外发布了关于内黄陶瓷产业园污染问题的处理情况。近日,我省对安阳市内黄县陶瓷产业园区环境污染问题进行责任追究,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


4月19日晚,央视财经频道对内黄县陶瓷产业园区环境污染问题进行了公开曝光。


4月20日,省纪委监察委介入该事件的先期调查工作。4月24日,省纪委监察委、省环保厅及安阳市纪委监察委共同组成调查组,对该事件进行全面调查。4月28日,调查组在认真调查、查明事件原因基础上,形成调查报告,划分了责任、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经查,内黄县陶瓷产业园区在环境保护方面存在以下突出问题:园区管理标准不高、要求不严,厂区无组织排放问题突出,污染严重,个别企业对煤制气工段管理不规范,扬尘污染突出;企业生活污水、清洗厂区污水直接外排;园区污水管网建设不配套,收水能力严重不足,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管理不规范,部分企业管网配套不完善;产业园区周边部分地下水污染严重,部分村庄地下水氨氮浓度超标;河长制没有真正落实,监督管理不力,现场调查时,7个雨水管网排放口,有4个仍存在污水排放问题。


上述问题的产生,主要原因在于市县两级政府对内黄县陶瓷产业园区企业的污染物排放问题监督不力;市县两级环保部门对内黄县陶瓷产业园区企业的污染物排放问题监管不到位,查处不力;内黄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内黄县污水处理系统的设计和对污水的收集与管理监管不到位;流经内黄县陶瓷产业园区的硝河河长,对通向硝河的排污口排查不到位,封堵不力;内黄县陶瓷产业园区管委会对园区内企业管理不到位,对园区内企业的污染物排放问题监管不到位,查处不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共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员会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安阳市、内黄县监察委委务会对17名责任人给予政务处分。(记者 赵力文 任国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