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农村垃圾治理成绩单公布 多数省直管县(市)达标
6月4日,河南省垃圾治理工作省级联席会议发布通报,农村垃圾治理通过省级达标验收的省直管县(市)有巩义市、兰考县、汝州市、滑县、长垣县、邓州市、永城市、固始县、鹿邑县,省直管县(市)中仅新蔡县未通过省级达标验收。
2017年12月5日至2018年2月28日,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环保厅、省农业厅等部门,组成河南省农村垃圾治理省级达标验收小组,对10个省直管县(市)农村垃圾治理进行了省级达标验收。
依据省级达标验收办法,此次验收主要通过现场查阅资料、实地核查、随机访问等方式进行。所抽查的乡镇均由全国农村人居环境信息系统随机确定,共抽查了46个乡镇、387个行政村,其中对每个省直管县(市)选择一个乡镇进行全域检查,共计10个乡镇、218个村庄。达标验收主要围绕农村垃圾治理“五有”标准和“四个环节”展开,即是否有“稳定的保洁队伍、长效的资金保障、完备的设施设备、成熟的治理技术、完善的监管制度”,以及“扫干净、转运走、处理好、保持住”环节是否健全等,重点对村庄垃圾治理成效进行检查。
从验收的情况看,绝大部分省直管县(市)对农村垃圾治理工作比较重视,村庄“脏乱差”现象得到根本改观,人民群众对此项工作的参与度、认可度明显提高。
对验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省级达标验收小组及时向当地政府进行了反馈,责令限期整改,并通过暗访等形式,对前期存在问题较为集中的部分县市治理情况进行了再次实地核查。(记者 谭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