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简80%!我省取消186项省级证明事项
如何让“放管服”改革更走心更利民,如何杜绝证明过多、重复证明?我省通过全面清理规范各类证明,有效解决群众办事难问题,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对231项省级各类证明事项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取消186项,保留45项。“减证便民”将给群众带来哪些实实在在的便利?6月25日,记者走访有关部门,查看了证明清单。
变“群众跑腿”为“政府跑腿”
记者在清单中发现,取消的省级证明件件关系民生。例如,在提取省直机关住房公积金时,取消了建房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等,凭有关批准文件、现有证照、解除劳动关系合同、鉴定证书或者鉴定报告等就能办理;在省直公积金贷款审批时,取消了郑州市个人房屋权属查询证明、收入证明(人事代理单位)等,通过部门信息共享办理或征询、个人承诺等就能办理。
“证明取消后的办理方式各不相同,包括不再要求提供、凭个人承诺办理、系统内部核实办理等。”省编办有关负责人表示,有关部门将以部门征询和部门核实替代证明,建立部门间征询机制,变“群众跑腿”为“政府跑腿”。
记者咨询后获悉,以申请工伤认定为例,有三项省级证明被取消:遭受暴力等意外伤害证明凭鉴定书等有关材料办理、下落不明证明凭有关材料或下落不明者亲属承诺办理、见义勇为证明不再要求提供;仅保留了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死亡证明等三项必需证明。
“为了让办事的群众一看便知、一问便明、一办就成,保留的证明要规范名称、设定依据、明确用途,形成办事指南。”省编办负责人说,为群众办事增加便利就是“减证便民”的出发点。
保留清单之外不得索要证明
哪些束缚群众、企业办事的证明应该被取消?自2017年以来,省、市、县三级同步开展清理规范工作,对各级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存在的各类证明进行大摸底、大清理;对梳理出来的证明,明确取消或保留的意见,确保清单外无证明。
据统计,省、市、县三级共梳理证明30123项,取消26790项,保留3333项,精简88.9%。
“除了保留清单上的证明,任何人、任何单位一律不允许再要求开具证明。”省编办有关负责人表示,证明事项原则上只减不增,确实需要增加或调整证明的,要按照程序报有关单位审核。
记者获悉,在依法依规清理规范证明时,我省严守“五个一律”:凡没有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以上文件依据的一律取消;可以通过部门内部调查或信息共享方式办理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申请人提供有效证件、凭证办理的一律取消;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无权查证、无法开具的一律取消;能够通过申请人采取书面承诺、签字声明或提交协议办理的原则上一律取消。
“清理规范各类证明事项,消除群众办事烦恼需要各部门加强工作配合。加强信息共享、提高传输效率是消除证明的治本之策。”省编办有关负责人说,我省将在河南政府服务平台统一公布取消和保留的省级证明清单。对在保留的省级证明清单外索要证明、擅自增加证明事项、违规设定证明事项、逾期回复征询等行为,有关部门将予以严肃查处。(本报记者 刘一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