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加强“三小”食品违法案件查办 严格执行“处罚到人”
为全面提升“三小”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河南省集中开展了专项治理。近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违法案件查办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做好“三小”食品违法案件查办工作,严格办案程序,严格执行“处罚到人”。
我省“三小”数量庞大,据统计,全省仅在册登记的小作坊就有5万多家,从事小餐馆、小吃店、小饮品店等小餐饮单位有16万多家,食品小摊点30万个左右。今年3月,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河南省“三小”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三小”食品专项治理。按照方案要求,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近日印发《通知》,要求做好“三小”食品违法案件查办工作。
《通知》要求,突出重点,严厉查处“三小”食品违法违规行为。一是重点打击未经登记或备案、违规从事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二是重点打击制售不合格食品、假冒伪劣食品、有毒有害食品、“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三是重点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四是重点打击利用“地沟油”以及回收的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
在案件查办时,要查清不合格产品来源去向,查清涉案单位人员,查清案件原因,使所有涉案单位人员受到应有惩处,所有整改措施落实到位;要严格办案程序,严肃执法纪律,规范处罚行为,坚决防止和纠正办案中以罚代刑、有案不立、有案不移行为;要严格执行“处罚到人”,小作坊、小经营店在一年内两次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处罚的,对其业主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实施五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资格罚;要广泛发动群众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高度重视投诉举报办理工作,特别是对同一问题、同一产品多人多次投诉举报的,要及时核查线索,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加大对举报线索的深挖严查力度;要追溯涉案食品生产源头,查清销售流向,涉及其它地区的要及时通报,进行全链条打击;要加强行政处罚与日常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加强案件督查协办、区域执法协作和部门联合行动,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知》提出,要将信息公开与专项治理中案件查办工作同筹划、同部署、同推进。按照“谁处罚、谁公开”的原则,自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一般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反响强烈的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要通过网站、媒体等方式向社会曝光。
《通知》还要求,各地认真填写“三小”食品案件查办情况统计表,于今年11月底前报省食品药品稽查局,重大案件查办情况随时上报。(记者 银新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