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四部门联合发通知 规范省管企业招投标流程
记者今天(7月17日)从河南省财政厅了解到,为推进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防止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腐败行为,省财政厅联合省发改委、审计厅、国资委和金融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管企业招标投标活动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加强省管企业招标投标活动监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通知》指出,近年来,我省不断加强省管国有企业招标投标活动监管工作,招标投标行为不断规范。但仍有一些企业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存在自身定位不准、操作不够规范、规避公开招标、公开性和透明度不够等问题,甚至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既影响了招标投标活动规范有序开展,也违反了党风廉政建设规定。
《通知》对省管企业招标范围进行了明确。除规定的特殊情形外,省管企业的招标项目范围和规模标准须按照国务院批准的《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6号令)执行,不得将依法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应当坚持以公开招标为主,严格控制采用邀请招标方式。
《通知》要求,规范招标投标程序,提高招标投标活动的透明度。省管企业要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将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全部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交易,漏一必查,推动招标投标活动阳光公开、规范运作。
对于招投标活动监管,《通知》提出,实行在线监管,强化招标投标活动的责任追究。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要构建全覆盖、全方位、全流程的公共资源交易在线监管平台,通过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内的国有企业交易系统的对接联通,实现省管企业招标项目从立项审批到招标组织的全流程在线查询、在线追溯、在线监管。省管企业作为招标人,对招标过程和结果负总责。禁止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以权谋私,采取暗示、授意、指定、强令等方式干预和插手招标投标活动;禁止未批先建、违规操作、暗箱操作等行为;禁止游离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之外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记者 银新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