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2019年度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项目开始申报
7月17日,记者从河南省文化厅获悉,2019年度政府购买公共文化专项资金(公共文化扶持项目)申报评审工作正式启动。项目申报类型包括群众文化活动、读书活动资金和古籍保护传承与展示资金三大类。申报材料要求7月27日集中报送。
根据省文化厅发布的通知,三类项目申报均须满足一定的条件。群众文化活动项目申报条件:省、市级群众文化活动每年应举办50场以上,每场活动60分钟以上,参与人员(含演员、观众)要在500人以上;县级群众文化活动每年要举办30场以上,每场活动60分钟以上,参与人员(含演员、观众)要在300人以上。
读书活动包括各级各类图书馆举办的各类专题讲座、公益阅读活动等。读书活动资金申报条件:市级以上公共图书馆、大专院校图书馆、行业图书馆等年活动场次应在30场以上,每次参与人数应在100人以上,县级公共图书馆年活动场次应在20场以上,每次参与人数应在50人以上。
古籍保护传承与展示项目包括公共图书馆、大专院校图书馆、行业图书馆和各级各类古籍收藏单位开展的设备购置、修复、开发利用等工作。申报条件:收藏量在100册以上(含)的古籍收藏单位独立申报,收藏量在100册以下的古籍收藏单位可以省辖市或省直管县(市)为单位联合申报。
各省辖市可申报不超过5个项目,省直管县(市)可申报不超过2个项目。已获得2018年度扶持资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有关单位可通过省文化厅官网下载、填写项目申报书等材料。申报材料均须在7月27日集中报送(材料报送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专项资金一次性下拨到各单位,省文化厅将委托当地文化行政部门对专项资金实行全程跟踪监管,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和绩效考评。专项资金使用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文化行政部门、财政部门监督检查。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3年以内不得申报专项资金。(记者 银新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