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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15部门联合出台实施意见 “多证合一”改革再升级

发布时间:2018-7-20 3:23:51内容来源:互联网浏览量: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省工商局、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等15个部门于近日联合出台《河南省工商局等十五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多证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再升级。本次改革有哪些新特征,7月18日,记者前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综合服务中心工商窗口进行了采访。

  据了解,我省自去年8月在全省推行“三十五证合一”改革以来,有力解决了企业在创办过程中各类证照数量过多、“准入不准营”等问题。此次“多证合一”改革对整合证照事项进行了重新调整,对涉及15个部门的业务流程数据化、信息共享快速化等做出明确要求,并将于7月初在全省范围内正式实施。

  “按照国务院要求并充分结合河南运行‘三十五证合一’改革以来的经验,此次改革共整合保留证照事项32项。”河南自贸试验区综合服务中心工商窗口负责人霍清华说,所有事项中,全面承接落实国家层面的整合证照事项有23项,保留不属于国家层面但在我省运行效果良好的证照事项有9项。

  此外,本次改革着重聚焦“多证合一”业务流程的数据化。“改革涉及部门较多,重要的环节都建立在大数据平台基础上,只有最大程度实现数据化运转、管理,才能确保改革效益落到实处。”据霍清华介绍,《意见》对“多证合一”业务办理流程进行了详细“规范化”,把涉及国家层面和省级层面的共享信息统一整合到一张“共享信息表”上,不仅方便了办事企业,也方便了数据入网入库。

  在推进数据化方面,《意见》要求在全省积极引导申请人通过全程电子化方式办理企业登记,并提醒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备案受理》和《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含报关报检资质)》等事项将全部通过全程电子化方式办理,不再接受申请人纸质材料申报。

  “多证合一”改革的核心在于各部门通过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事项的归集、同步办理,此次改革对加快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设,推进各省级部门、各垂管系统与平台的对接应用提出明确要求,《意见》规定,对信息共享平台所推送的事项办理信息,各省级单位要在1至3个工作日内快速接收、认领,并做好信息在本系统的导入、整理、分配和应用,以此不断提升事项办理的效率。

  业内人士认为,‘多证合一’深化改革意见的实施,将进一步促进各部门在本系统内对信息共享平台的认可、使用和推广,促进各部门从‘坐等企业上门’到通过平台及时认领企业信息,从而让数据跑腿、为企业减负,使改革成果惠及更多企业。(河南日报自贸区记者站 孙静 实习生 刘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