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拨金融“福利”助力河南自贸区洛阳片区发展
近日,人民银行洛阳市中心支行和外汇局洛阳市中心支局发布《关于支持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发展的意见》,其中共29项政策支持自贸区发展。今后,自贸区内的企业融资将更便利,不仅贷款额度提高,而且能够以较低成本从境外融资。如果企业有跨境业务,办理外汇收支结算业务也将更加方便,境内个人电商在银行线上办理个人贸易跨境外汇收支结算业务,不受个人年度等值5万美元总额限制。
1、政策:将企业的跨境融资限额由1倍净资产调整为2倍净资产
解读:企业能使用境外资金,额度提升一倍。
现在,多数企业在需要资金时会从境内银行贷款,今后鼓励自贸区内企业使用境外低成本资金,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人行洛阳市中心支行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企业不仅能从境外融资,而且融资额度提高了一倍,企业跨境融资限额由1倍净资产调整为2倍净资产。如:某家企业净资产为4000万元,原来该企业最多能使用等额4000万元的境外资金,现在限额提升到了8000万元。
2、政策:企业融入的外汇结汇方式从“按需结汇”调整为“意愿结汇”
解读:结汇更具自主性,企业可更好地规避汇率风险。
以前,企业有支付需求时才能结汇,而且要提供相关凭证证明其需求;今后,企业不管有没有支付需求,都可以结汇。换言之,企业结汇更具自主性,有利于提升企业风险控制水平,增强企业应对汇率风险的能力。
3、政策:支持市场主体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
解读:“走出去”更便利,企业可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产。
支持自贸区内金融机构和企业在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鼓励所筹资金在境外使用,支持企业“走出去”。如:某企业在境外的投资项目需要资金,就可以在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进行融资。当然,如果其所筹资金要以人民币形式回流境内使用,应在其资金回流额上限内严格按照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
4、政策:支持自贸区银行发放境外人民币贷款
解读:“走出去”企业可在自贸区银行贷款。
鼓励和支持自贸区内银行向境外机构和境外项目发放人民币贷款,满足“走出去”企业的海外投资、项目建设、工程承包、大型设备出口等融资需求。如:某企业将在境外投资设厂,在自有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可以向自贸区内银行提出申请,银行基于其真实需求和审慎原则,发放相应贷款。
5、政策:支持自贸区内企业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跨国公司外汇集中运营管理业务
解读:跨国公司在集团内进行资金调配将更方便。
以前,对跨国公司而言,如果韩国的分公司需要资金,即便美国的分公司资金富余,也不能直接将资金转至韩国的分公司。美国的分公司需要先将资金转至总公司,然后再转至韩国分公司。今后,自贸区内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可以根据自身经营需要,备案开展集团内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跨国公司外汇集中运营管理业务,公司在境内外企业之间进行资金余缺调剂均属于公司内部经营行为,操作将更加方便。
此外,针对自贸区内的企业,还可以适当降低跨境人民币资金池和跨国公司外汇集中运营管理业务的客户准入条件。
6、政策:允许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业务收取外币租金
解读:境内承租人可以付外币。
允许区内金融租赁公司、中资和外资融资租赁公司在向境内承租人办理业务时,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外币形式收取租金,便利融资租赁外汇收付。
7、政策:拓展跨境电商金融服务
解读:跨境电商限制更少,收支结算更加便利。
跨境电商从业者将商品卖给外国人收到的自然是外币。今后,支持银行和取得“互联网支付”业务许可的非银行支付机构为企业和个人的跨境贸易提供本外币结算服务,积极探索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支付机构合作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人民币支付业务,便利跨境电商收支结算。支持境内个人电商在“单一窗口”备案后开立外汇结算账户,在银行线上办理个人贸易跨境外汇收支结算业务,不受个人年度等值5万美元总额限制,推动“互联网+外贸”发展。
8、政策:搭建“信贷+信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平台
解读:轻资产的科技创新型企业贷款将更加方便。
银行发放贷款通常需要一定的抵押物,科技创新型企业通常没有大型设备或土地等可以抵押,属于轻资产企业,想从银行贷款并不容易。
目前,自贸区鼓励搭建“信贷+信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平台,筛选一批产品有市场、有效益、成长性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的科技型企业,成立信用合作联盟,建立信保基金资金池,由合作银行对入盟企业普遍授信,并根据企业的不同需求、规模给予一定的授信额度。
举例来说,10家科技型小微企业各自拿出50万元建立一个资金池作为担保,银行今后就可以为这些企业提供资金池金额数倍的贷款。某家企业如果有融资需求,银行即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为其发放贷款。同时银行还会根据企业的信用状况区别对待,对信用好的企业可以优先支持,并可发放信用贷款;对失信企业则不予发放贷款,并给予必要的惩戒,从而增强企业的守信意识。
◆针对《关于支持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发展的意见》,人行洛阳市中心支行有关负责人表示,金融支持自贸区发展的政策针对自贸区,但绝对不限于自贸区,区内区外企业都可以享受政策优惠。对确有需求但现有政策无法满足的自贸区业务,金融机构将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一事一议,争取向上级部门单独申请,争取个案解决。建议企业研究了解自贸区相关金融政策,如果有相应融资需求可以直接联系其开户行或其他银行。
1、政策:将企业的跨境融资限额由1倍净资产调整为2倍净资产
解读:企业能使用境外资金,额度提升一倍。
现在,多数企业在需要资金时会从境内银行贷款,今后鼓励自贸区内企业使用境外低成本资金,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人行洛阳市中心支行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企业不仅能从境外融资,而且融资额度提高了一倍,企业跨境融资限额由1倍净资产调整为2倍净资产。如:某家企业净资产为4000万元,原来该企业最多能使用等额4000万元的境外资金,现在限额提升到了8000万元。
2、政策:企业融入的外汇结汇方式从“按需结汇”调整为“意愿结汇”
解读:结汇更具自主性,企业可更好地规避汇率风险。
以前,企业有支付需求时才能结汇,而且要提供相关凭证证明其需求;今后,企业不管有没有支付需求,都可以结汇。换言之,企业结汇更具自主性,有利于提升企业风险控制水平,增强企业应对汇率风险的能力。
3、政策:支持市场主体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
解读:“走出去”更便利,企业可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产。
支持自贸区内金融机构和企业在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鼓励所筹资金在境外使用,支持企业“走出去”。如:某企业在境外的投资项目需要资金,就可以在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进行融资。当然,如果其所筹资金要以人民币形式回流境内使用,应在其资金回流额上限内严格按照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
4、政策:支持自贸区银行发放境外人民币贷款
解读:“走出去”企业可在自贸区银行贷款。
鼓励和支持自贸区内银行向境外机构和境外项目发放人民币贷款,满足“走出去”企业的海外投资、项目建设、工程承包、大型设备出口等融资需求。如:某企业将在境外投资设厂,在自有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可以向自贸区内银行提出申请,银行基于其真实需求和审慎原则,发放相应贷款。
5、政策:支持自贸区内企业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跨国公司外汇集中运营管理业务
解读:跨国公司在集团内进行资金调配将更方便。
以前,对跨国公司而言,如果韩国的分公司需要资金,即便美国的分公司资金富余,也不能直接将资金转至韩国的分公司。美国的分公司需要先将资金转至总公司,然后再转至韩国分公司。今后,自贸区内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可以根据自身经营需要,备案开展集团内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跨国公司外汇集中运营管理业务,公司在境内外企业之间进行资金余缺调剂均属于公司内部经营行为,操作将更加方便。
此外,针对自贸区内的企业,还可以适当降低跨境人民币资金池和跨国公司外汇集中运营管理业务的客户准入条件。
6、政策:允许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业务收取外币租金
解读:境内承租人可以付外币。
允许区内金融租赁公司、中资和外资融资租赁公司在向境内承租人办理业务时,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外币形式收取租金,便利融资租赁外汇收付。
7、政策:拓展跨境电商金融服务
解读:跨境电商限制更少,收支结算更加便利。
跨境电商从业者将商品卖给外国人收到的自然是外币。今后,支持银行和取得“互联网支付”业务许可的非银行支付机构为企业和个人的跨境贸易提供本外币结算服务,积极探索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支付机构合作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人民币支付业务,便利跨境电商收支结算。支持境内个人电商在“单一窗口”备案后开立外汇结算账户,在银行线上办理个人贸易跨境外汇收支结算业务,不受个人年度等值5万美元总额限制,推动“互联网+外贸”发展。
8、政策:搭建“信贷+信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平台
解读:轻资产的科技创新型企业贷款将更加方便。
银行发放贷款通常需要一定的抵押物,科技创新型企业通常没有大型设备或土地等可以抵押,属于轻资产企业,想从银行贷款并不容易。
目前,自贸区鼓励搭建“信贷+信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平台,筛选一批产品有市场、有效益、成长性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的科技型企业,成立信用合作联盟,建立信保基金资金池,由合作银行对入盟企业普遍授信,并根据企业的不同需求、规模给予一定的授信额度。
举例来说,10家科技型小微企业各自拿出50万元建立一个资金池作为担保,银行今后就可以为这些企业提供资金池金额数倍的贷款。某家企业如果有融资需求,银行即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为其发放贷款。同时银行还会根据企业的信用状况区别对待,对信用好的企业可以优先支持,并可发放信用贷款;对失信企业则不予发放贷款,并给予必要的惩戒,从而增强企业的守信意识。
◆针对《关于支持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发展的意见》,人行洛阳市中心支行有关负责人表示,金融支持自贸区发展的政策针对自贸区,但绝对不限于自贸区,区内区外企业都可以享受政策优惠。对确有需求但现有政策无法满足的自贸区业务,金融机构将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一事一议,争取向上级部门单独申请,争取个案解决。建议企业研究了解自贸区相关金融政策,如果有相应融资需求可以直接联系其开户行或其他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