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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优罚劣!河南每年开展一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考核

发布时间:2018-8-1 1:07:29内容来源:互联网浏览量:

  图书馆、体育场建设和服务是否达标?多了一道考核关!为加快推进全省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河南省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绩效考核办法(试行)》,每年对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实施一次绩效考核,并向社会公开通报考核结果,奖励先进,批评落后。

  绩效考核办法(试行)指出,全省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绩效考核工作在省政府领导下,由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对象为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考核工作每年实施一次。考核坚持政府主导、突出重点、客观公正、奖优罚劣的基本原则。考核内容涉及设施建设、服务供给、保障措施、社会评价四个方面。

  在设施建设方面,主要考核公共文化服务场馆(设施)建设情况。包括: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体育场馆、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农家(职工)书屋、公共阅报栏(屏)、广播电视播出传输覆盖设施、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点等建设情况。

  服务供给主要考核政府主导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情况。包括:公共文化场馆的服务情况、重大公共文化活动开展情况、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情况等。

  保障措施主要考核各级政府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保障情况。包括:组织保障、财政保障、队伍建设、人才培训情况等。

  社会评价主要考核公众文化需求的征询反馈制度建立情况,公众对公共文化服务的满意度等。

  绩效考核分为自查申报、现场考核、第三方评估、综合评定四个步骤。考核结果将按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分别排序,并向社会公开,作为文明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科学发展考核体系。对考核成绩突出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给予奖励。对连续2次考核结果后2名的省辖市、后2名的省直管县(市),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记者 银新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