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河南自贸区工商财税服务网河南自贸区新闻河南将核查资质发生变化的建筑业企业 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河南将核查资质发生变化的建筑业企业 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发布时间:2018-8-7 0:16:08内容来源:互联网浏览量: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快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印发《关于对资质情况发生变化的建筑业企业实施核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对资质情况发生变化的建筑业企业实施核查。

  《通知》指出,2015年3月1日后(含3月1日)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因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或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跨省变更等引起资质情况发生变化时,对企业申报该项资质时提交的人员社保、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及企业当前信用情况进行核查。国有及国有控股建筑业企业、省定重点培育建筑业企业除外。

  《通知》明确,核查方法采取审核申请资料、核实信用情况和核查资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核查。对核查中发现存在资质申报弄虚作假,以欺骗手段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将依法撤销相应资质,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公开曝光,且该企业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通知》要求,2015年3月1日前(不含3月1日)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因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或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跨省变更等引起资质情况发生变化时,采取审核申请资料、核实信用情况两种方式对企业当前情况进行审核,不再对企业申报该项资质时提交的人员社保、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进行核查。

  《通知》还要求,原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审批的资质,审批权限下放后,需要对原资质申报情况进行核查的,由各省辖市、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长垣县、林州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呈报省厅进行核查。不需核查的,由各地自行办理。(记者 陈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