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14个镇(乡)入选2018年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名单
为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日前,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下发《关于批准开展2018年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经县(市、区)申请、省级遴选、部级审查,决定批准北京市平谷区峪口镇等254个镇(乡)开展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其中,我省14个镇(乡)入选。
我省入选的14个镇(乡)包括:灵宝市寺河乡、武陟县乔庙镇、许昌市建安区五女店镇、临颍县杜曲镇、项城市丁集镇、伊川县彭婆镇、永城市高庄镇、宝丰县石桥镇、浚县王庄镇、南乐县千口镇、西峡县西坪镇、辉县市冀屯镇、光山县凉亭乡、民权县人和镇。
《通知》要求各省要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高度,充分认识和准确把握政策定位,把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放到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中去系统谋划,作为推动产业兴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措施来落实,作为引领乡村振兴的样板田来打造,大力培育乡土经济、乡村产业,推动农业大县向农业强县迈进,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通知》指出,要严格支出方向,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各省要指导督促地方严格执行中央财政补奖资金支出方向,坚决杜绝用于少数几家企业的直接补助或搞平均分配“撒胡椒面”,不得用于修建楼堂馆所、培训中心、职工宿舍以及购置非生产性车辆,不得用于城乡道路建设及绿化,不得用于一般性支出。
同时,鼓励各地整合其他相关渠道资金,聚焦产业发展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大投入力度,并利用财政资金引导撬动金融、社会资本投入建设,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贷款贴息等方式,共同推进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发展。(记者 王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