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实施绿色交通试点项目建设 最高补助不超过300万元
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日前,省交通运输厅下发《关于开展2019年度绿色交通试点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开展2019年度绿色交通试点项目建设工作。
《通知》指出,按照交通运输部开展绿色交通试点项目的有关精神,重点支持体现交通运输行业生态文明建设进展、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效果的重点领域和环节的六类项目:绿色交通试点县、绿色公路、绿色运管、绿色港航试点项目,绿色交通运输重点企业试点项目,环保节能科技成果推广应用试点项目。
申报项目经初审后,通过第三方评估择优选定,所有项目要明确实施期内的目标和任务,实施期限为1至3年,跟踪项目全过程,实施期结束后进行考核验收,并对项目环保节能效益进行后评价。
《通知》明确了资金补助标准,对绿色交通试点县、绿色公路、绿色运管、绿色港航试点项目,绿色交通运输重点企业试点项目,环保节能科技成果推广应用试点项目,省交通运输厅采取投资补助形式给予资金支持,补助资金不超过每个项目的最高补助标准,并且不超过项目建设方案总投资的30%。绿色交通试点县,每个项目省补助资金不超过300万元;绿色公路试点项目,每个项目省补助资金不超过100万元;对获得交通运输部示范工程的每个补助200万元;绿色运管、绿色港航试点项目,每个项目省补助资金不超过100万元;绿色交通运输重点企业,每个省补助资金不超过10万元;环保节能科技成果推广应用试点项目,每个项目省补助资金不超过200万元。
《通知》强调,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此外,申报绿色交通试点县的,不能同时申请绿色公路、绿色运输、绿色港航试点项目。(记者 王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