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上了“黑榜”还有救吗?在濮阳“知错能改”可修复信用
“被‘拉黑’的滋味真不好受,幸亏有信用修复机制,我们才有了改过的机会。”8月18日,提及被列入环境信用“黑榜”的日子,濮阳市某化工企业负责人说。
去年12月,这家企业因污水排放超过许可证规定被环保部门处罚,并列入失信名单在“信用濮阳”公示,致使该企业在办理银行贷款时受到限制。经过8个多月的努力纠正错误后,该企业成为濮阳建立信用修复机制以来第一家信用修复企业。
“随着信用联合奖惩工作的深入推进,越来越多企业因存在失信行为而在参与招标投标、政府采购、银行贷款等活动时被限制,发展受到极大影响。”濮阳市发改委总经济师鲍慧华说。
今年4月,濮阳建立信用修复机制。“信用修复相当于开通了一个‘知错能改’的通道,使失信主体获得改过自新的机会,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鲍慧华说。
对于信用修复条件,《濮阳市公共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标了“硬杠杠”:当失信主体对失信行为进行纠正并取得明显成效,不良社会影响基本消除,同时公开作出信用修复承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信用修复须符合的其他条件后,失信主体才可以提出信用修复申请。不过,企业已进入破产程序的、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等行为的,均不得予以信用修复。
“从2014年起,濮阳坚持每两个月发布一次诚信‘红黑榜’,‘守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寸步难行’正在发挥实实在在的调节作用。”鲍慧华说,“濮阳已初步建立起有利于自我纠错、改过自新的信用修复机制。”(记者 王映 通讯员 王淑婷 赵玉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