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加强秋季开学传染病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 落实校长负责制
秋季是食品安全事故、传染性疾病和肠道流行病的高发期,学校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控直接关系到师生身心健康。8月27日,河南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开学传染病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学校新学年开学传染病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保障在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通知》要求,强化责任意识,落实校长负责制,加强监管,秋季开学组织传染病防控和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并抓好整改落实,杜绝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传染性疫病的发生。要按照要求将结核病检查作为新生入学体检和教职员工常规体检的必查项目,严把新生入校体检关,开展好学生年度体检,建立完善并保管好学生健康档案。中小学生要认真落实每日晨检、因病缺课登记与病因追踪制度,对学校结核病等传染病疫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落实《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履行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认真执行食品安全事故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管控食品原材料和餐具的采供渠道、加工制作、消毒清洗、留样管理等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要加强厨房管理,严防食品交叉污染,积极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程。要建立安全饮水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水质监测,保障师生的饮水安全。要严格学校内设商品部(小卖部)的监管,非寄宿制学校不得设立;寄宿制学校若设商品部,应证照齐全,不售卖过期食品和“三无”食品。
《通知》还提出,各级各类学校要做好传染病疫情和食品安全风险管理,做好学校传染病疫情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控与报告工作,认真落实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学校一旦发生食物中毒,要按照有关程序妥善处置,并逐级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发现传染病患者和疑似传染病患者,要立即排查,并根据要求及时向属地卫生计生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不得瞒报、漏报、迟报。(记者 银新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