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开展第二批“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日前,记者从省交通运输厅获悉,为深入开展城市公交品质提升活动,改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河南省第二批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开展河南省第二批“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通知》指出,根据前期筛选评比结果,确定商丘、漯河、开封、平顶山、鹤壁、济源、永城、长垣、滑县、汝州等6个省辖市、4个省直管县为河南省第二批“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创建城市。
《通知》明确目标任务,从2018年至2020年,通过第二批“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实现保障更有力、设施更完善、服务更优质、管理更智能、运营更安全这五大共性目标任务。省辖市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25%以上,县城达15%以上、城市交通绿色出行分担率达75%以上;省辖市万人公共交通车辆拥有量达12标台以上,县城达8标台以上。省辖市基本实现中心城区公共交通站点500米全覆盖,县城中心城区公共交通站点300米覆盖率达70%以上。城市公共汽(电)车进场率达90%以上。新建或改扩建城市主干道,公共交通港湾式停靠站设置比例达80%以上。群众对公共交通满意度达85%以上。积极推进交通“一卡通”实现全国互联互通,省辖市公交“一卡通”使用率(包含非现金支付)达50%以上,县城达40%以上。
路权优先主题、智慧公交主题、绿色出行主题是我省第二批“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创建活动的主题性创建目标任务。《通知》指出,加大公交专用道建设力度,公交专用道设置比率达30%以上;建设公交信号优先通行系统,实现建成区公交优先交叉口设置比率达30%以上。制定出台《城市公交专用道管理办法》,强化公交专用道的监控和管理。制定出台“智慧公交”总体发展规划。建设完成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掌上公交智能查询系统、车辆运营调度管理系统、安全监控系统和应急处置系统。建设公共交通为主体,自行车、步行等慢行交通系统为补充的城市绿色出行体系。城市交通绿色出行分担率达80%以上。
《通知》强调,对于年度考核合格的,按照每个省辖市1000万元、省直管县800万元的标准下拨年度省级补助资金,省级补助资金从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农村客运和出租车行业油价补助退坡资金列支。对于推动不力、落实方案进度较缓的,将视情况扣减年度补助。(记者 王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