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注意了!河南开展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随机抽查
记者从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按照人社部有关要求,河南省近日对中央驻豫、行业和省直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开展随机抽查,防范和查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下发的通知,本次随机抽查范围包括:中央驻豫国家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含省级机构)及其直属单位;行业单位(原实行社会保险行业统筹的铁道、邮电、水利、电力、交通、中建、石油、民航、有色、金融、煤炭等行业的相关单位)及其直属企、事业单位;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及其直属企、事业单位,省属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的劳务派遣、职业介绍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随机抽查内容涉及八个方面:一是用人单位遵守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情况;二是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情况;三是用人单位遵守工时、休息休假规定情况;四是用人单位遵守高温津贴规定情况;五是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执行情况;六是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七是劳务派遣单位及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规定情况;八是用人单位遵守其他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情况。
据了解,双随机抽查采取用人单位报送书面材料审查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地随机检查相结合。书面审查材料报送时间为2018年9月6日—9月20日,实地抽查检查时间为9月22日—9月30日。
根据规定,对存在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用人单位,当场责令整改,依法严肃处理(处罚)。对违法情节严重和拒不执行处理决定的用人单位,在依法处理的同时,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符合规定的列入黑名单,加大对违法主体的行政处罚和信用约束力度。
随机抽查结果将通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对外公布,还将记入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作为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重要指标,随机抽查形成的信用信息按规定推送至工商行政部门。
通知还强调,对出具虚假材料或隐瞒、转移、销毁证据的单位,将依法严肃处理。对专项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且未按要求整改的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依法处理并实行重点监管,必要时进行劳动保障监察专项审计。(记者 银新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