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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完善公车改革配套制度 保障基层工作人员公务出行

发布时间:2018-9-14 1:27:34内容来源:互联网浏览量:

  提高县乡公务交通补贴统筹比例、按岗位核定补贴标准、向基层倾斜配备车辆、按距离远近包干交通费……近日,河南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公车改革财政配套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健全完善公车改革财政配套政策,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基层工作人员公务出行。

  《意见》指出,当前我省党政机关公车改革基本完成,公务用车数量大幅压缩,公务出行方式发生变化,在公务用车管理、中短途出差、去偏远地区下乡等方面面临新情况、新问题,需要财政部门特别是县乡财政部门研究解决,健全公车改革财政配套政策,合理控制支出,有效保障出行。

  为解决当前公务用车中存在的问题,《意见》提出,鼓励通过提高县乡公务交通补贴统筹比例、按岗位核定补贴标准、向基层倾斜配备车辆、按距离远近包干交通费等方式保障不同环境、不同条件的公务出行。

  《意见》要求,科学划定车改补贴覆盖(行政区域)范围,既不能因范围过小将车补资金变相为福利补贴,也不能因范围过大加重工作人员公务出行负担。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保障公务出行,公务出行应首选公共交通,对于到交通不便地区出差或紧急公务出行可采用租车或交通费包干的方式。

  对于租用社会车辆,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租用车况优良、价格合理的车辆。要严格租车期限,严禁超标准租用高档豪华车辆,鼓励租用新能源汽车,严禁通过租车费用转嫁单位或个人发生的其他费用,严禁用租车办私事。

  对于交通费包干标准,要在结合当地财力基础上,适度从紧,动态调整。包干标准制度要参考乘坐市场化定价的相应等级公共交通工具票价金额确定,要严格按照实际公务出行次数发放包干费用,定期在单位内部公示发放情况,严禁定期定额发放给个人。(记者 银新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