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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企业快来领取研发财政补助 最高400万元

发布时间:2018-9-28 1:55:47内容来源:互联网浏览量:

  为鼓励企业有计划、持续地增加研发投入,9月25日,河南省科技厅等五部门联合发文,共同组织开展2018年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工作。对考核优秀的省级创新龙头企业,补助额最高400万元。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在网上填写、提交相关资料。

  研发经费投入预算也称研发准备金,是指企业为保证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资金需求,通过一定程序提前安排专门用于研究开发项目支出的资金。根据我省有关规定,对企业研究开发费用进行财政补助。补助条件包括:企业建有研发经费预算管理制度,进行过2017年度研发投入预算备案;企业已先行投入自筹资金开展研究开发活动;近三年至少拥有1项与主要产品(服务)相关的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新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局设计专有权、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企业信用记录良好,未被记入“信用中国(河南)”黑名单等。

  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由省级、市(县、区)财政按一定比例承担。企业年度研发费用500万元以下部分,补助比例为10%;500万元以上部分,补助比例为5%。不同类型企业采用最高限额管理,最高限额不累加,具体为:符合补助条件要求的一般企业,补助额最高100万元;对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河南省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高新技术(后备)企业、企业类新型研发机构,以及建有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省级研发平台的企业,补助额最高200万元;对建有国家级研发平台或省级研发平台考核优秀的企业,以及企业类省重大新型研发机构,补助额最高300万元;对考核优秀的省级创新龙头企业,补助额最高400万元。

  补助流程包括信息录入、网上填报、审核确认、结果公示等环节。省级科技、发改、统计、税务等部门负责将企业基础信息进行汇总,录入“河南省企业研究开发信息管理系统”(http://qyyf.hnkjt.gov.cn),对企业研发补助额度进行统一测算。企业登录系统,补充完善企业基本信息并对系统基础信息进行核实后,确认补助测算结果。对审核通过的企业,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主管部门进行公示。

  需要注意的是,系统开放填报时间为9月25日8:00至10月25日17:30,申请企业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资料填写和提交,逾期系统自动关闭。(记者 银新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