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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城区生活垃圾实行强制分类 餐厨垃圾“日产日清”

发布时间:2018-10-9 2:51:39内容来源:互联网浏览量:

  废电池、过期药品、杀虫剂罐等丢弃在红色的有害垃圾箱内,菜叶果皮等餐厨垃圾放置在灰色的易腐垃圾箱内,玻璃、金属、纸张等投放在蓝色的可回收垃圾箱内……记者10月7日获悉,近日省发改委、省住建厅联合下发《河南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到2020年年底前,我省所有省辖市城区范围内实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逐步实现从“一锅倒”向“随手分”的转变。

  据估算,我省平均每天每人产生垃圾1.2公斤,日产垃圾12万吨,且以每年10%的速度增长。而目前70%的生活垃圾采用混装混运处置方式,环境承载能力接近极限。

  《方案》指出,生活垃圾实行强制分类要做到“两个强化”,一方面强化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和饭店、旅游景区、购物中心等相关企业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居民和社会各界养成自觉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参与的浓厚氛围;另一方面强化源头管控,坚持不分类的不收运,禁止混装混运,加强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等环节的衔接,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

  按照要求,到2020年,郑州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在95%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在35%以上;开封、洛阳、焦作、安阳等4个省辖市城区垃圾分类覆盖率在5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在20%以上;其他省辖市城区以及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市县全面启动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参照住建部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我省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四个类别。“餐厨垃圾属于易腐垃圾的范畴,约占生活垃圾的60%,具有占比大、含水率高、易发臭的特点。”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像郑州等有条件的省辖市可以引导居民将餐厨垃圾等“湿垃圾”与“干垃圾”分类投放,由环卫部门的专用车辆运至餐厨垃圾处理场所,做到“日产日清”。

  《方案》要求,加快城市智慧环卫系统研发和建设,通过“互联网+”等模式促进垃圾分类回收系统线上平台与线下物流实体相结合。例如,居民将家中的生活垃圾分类投入智能垃圾箱后,可以刷市民卡拿到积分,到爱心超市兑换生活用品。(记者 栾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