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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出台意见促进就业 实施援企稳岗护航行动

发布时间:2019-1-10 1:00:23内容来源:互联网浏览量:

  日前,河南省政府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加大援企稳岗支持力度,优化就业创业环境,积极开展职业培训,及时开展精准帮扶,严格落实各方责任,确保我省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意见》提出,实施援企稳岗护航行动,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上年度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或按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50%的标准确定。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依法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为优化就业创业环境,《意见》提出,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政策支持力度,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自主创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创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加强创业载体建设,省、省辖市每年认定一批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和新型孵化平台,对被评为省级示范基地的,省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被评为国家级示范基地的,省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补。市级以上创业孵化基地、新型孵化平台每孵化一户企业运营1年并带动3人以上就业的,按每户每年不高于1万元的标准给予孵化成果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从2019年1月1日起,启动实施三年六万青年见习计划,将就业见习补贴范围由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扩展到16至24岁失业青年。省、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每两年认定一批示范性就业见习基地,对被评为省级示范基地的,省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被评为国家级示范基地的,省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

  《意见》还提出,支持困难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放宽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和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要及时核定并发放失业保险金。对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给予过渡期生活补助。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意见》要求,各级政府要切实承担本地促进就业工作的主体责任,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本地促进就业工作第一责任人,完善目标责任制,将促进就业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绩效考核和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导向和责任审计的督促检查作用。(记者 银新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