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出台意见提出,到2022年省级森林城市数量达到40个
记者1月24日从省林业局获悉,省绿化委员会、省林业局近日联合下发《关于着力开展河南省森林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面推进森林城市建设,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多种生态需要,最大限度地增强城乡居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意见》提出,到2022年,我省省级森林城市数量达到40个(含县及县级市)。
创建省级森林城市,须满足森林网络、森林健康、生态福利、城乡生态环境、生态文化、组织管理等六大类35项评价指标要求,涵盖林木覆盖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休闲游憩绿地、廊道绿化、村镇绿化、乡土树种比例、树种丰富度、绿道网络等核心指标。
山区与平原资源禀赋不同,林木覆盖率的考核指标也不同。根据《河南省省级森林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伏牛山、桐柏山、大别山区林木覆盖率50%以上;太行山区、低山丘陵区林木覆盖率35%以上。平原区的林木覆盖率25%以上,或20%以上且县(市)域内宜林地全部造林,沟、河、路、渠绿化率达95%以上,农田林网控制率95%以上。
对于城市建成区,要求绿化覆盖率40%以上,其中林木覆盖率25%以上。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平方米以上,道路绿化达标率80%以上,主、次干道林荫道率达60%以上。
针对我省城乡落叶树多、常绿树少,树种单一的现状,考核办法要求在城市绿化中注重常绿树种、彩叶树种、观花树种、珍贵树种、长寿树种、鸟食树种的应用,常绿树种比例不低于30%,单一树种栽植数量不超过树木总量的20%。
省林业局局长秦群立表示,省级森林城市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采取近自然模式,统筹兼顾、城乡一体、科学推进,着力推进森林进城、森林环城、森林惠民、城市森林质量建设、城市森林文化建设,大力推进县级城市的城区园林化、郊区森林化、农田林网化、廊道生态化、村镇林果化,不断改善城乡生态面貌,提高人居环境质量,传播生态文明理念。
申报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县(市)须编制为期不少于10年的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并通过相关程序确保规划顺利实施。目前,有10个县(市)的总体规划已上报省林业局评审论证。
原则上,经省林业局同意“创森”并实施规划2年以上的县(市)可提出省级森林城市称号申请。对于基础条件好、工作力度大、党委政府重视程度高、森林惠民富民育民效果好、主要指标超出规定一定幅度并编制总体规划的县(市),省绿化委员会、省林业局可直接授予其称号。被授予的“省级森林城市”将被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森林城市,并给予一定奖励。
目前,我省获得国家森林城市荣誉的省辖市达到14个,数量位居全国第一。《意见》提出,到2022年,我省的国家森林城市达到28个(含县及县级市),省级森林城市达到40个,省级森林特色小镇达到40个。到2027年,我省的国家森林城市总数达到48个(含县及县级市),所有县(市)建成省级森林城市,建成省级森林特色小镇100个,初步建成生态优美、宜居宜业、和谐自然的中原森林城市群。(记者 陈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