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发力!河南针对五类群体开展解困脱困工作
日前,河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进一步做好我省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切实保障城市困难职工基本生活,确保城市困难职工同步进入小康社会。
《意见》提出,2020年年底前,能脱困的城市困难职工全部实现脱困;对难以脱困的城市困难职工,各级政府要将符合条件的纳入城市困难职工救助体系,提供常态化帮扶,保障其家庭人均生活水平达到当地低保标准,确保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任务全面完成。
《意见》还提出,重点对以下五类群体开展解困脱困工作:纳入城乡低保且具有劳动能力,但未实现充分就业的困难职工;因各类因素造成家庭实际收入或生活水平低于城乡低保线的困难职工;患重特大疾病、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等导致家庭支出突增,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加入工会组织、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生活遇到特殊困难的农民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特别是化解过剩产能、处置“僵尸企业”、企业兼并重组和破产清算以及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因下岗失业或其他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
《意见》要求,按照“分级负责、精准识别、一户一档、动态管理”要求,全面深入摸底排查,通过申请、审核、公示、录入四个步骤,逐一为符合条件的城市困难职工建立档案。帮助城市困难职工按规定享受各项社会保险政策,督促欠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依法进行补缴,确保城市困难职工达到领取条件时依法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此外,还要开展送温暖工作。各级工会要深入城市困难职工家庭,开展日常走访,对职工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精准施策,开展定向、专项帮扶和服务。(记者 杨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