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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发布征求意见稿 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

发布时间:2019-2-21 2:19:33内容来源:互联网浏览量:

  2月20日,记者从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为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河南省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在2019年2月26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邮箱yrszy2012@163.com)提出意见。

  今明两年 全省年培训学徒2万人以上

  企业新型学徒制是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院校参与的原则,在企业(含拥有技能人才的其他用人单位,下同)全面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创新培养企业青年技能人才的制度。

  《办法》提出,自2019年起到2020年底,努力形成政府激励推动、企业加大投入、培训机构积极参与、劳动者踊跃参加的职业技能培训新格局,全省年培训企业新型学徒(以下简称“学徒”)2万人以上。自2021年起,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全省年培训学徒3万人以上。

  学徒培养对象为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人员,以及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从业人员。学徒培养目标以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中、高级技术工人为主,培养期限中级工通常为1年,高级工通常为2年,特殊情况可延长到3年。

  学徒培养采取“企校双制、工学一体”的模式,即由企业与技工院校、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培训中心等教育培训机构采取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等模式共同培养学徒。培养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安全生产规范和职业素养,特别是工匠精神的培育。

  企业按规定支付学徒工资 财政部门给企业发补贴

  《办法》提出,学徒在学习培训期间,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工资,且工资不得低于企业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按照与培训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约定,向培训机构支付学徒培训费用,所需资金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承担带徒任务的企业导师享受导师带徒津贴,津贴标准由企业确定,津贴由企业承担。

  根据《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开展学徒培训的企业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补贴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补贴标准按照中级工每人每年5000元,高级工每人每年6000元执行。企业新型学徒培训实际支出低于5000元的,据实申请补贴。财政部门按规定向列入学徒培训计划的企业预支不超过50%的补贴资金,培训任务完成后企业申请其余补贴资金。对部分未按照计划完成培训任务的不予补贴,并收回预支的补贴资金。(记者 银新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