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服务好不好 群众来评议
公共法律服务好不好,群众最有发言权。2月25日,记者从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将建立“领导干部直接面对群众、直接听取批评意见”机制和“领导干部公共法律服务接待日”制度、“群众批评意见分析报告”制度,鼓励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评头论足”。
2018年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显著:全省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居)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村(居)法律服务工作室覆盖率达99.5%;全省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2万件,其中,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1.9万件,为农民工讨回工资和赔偿款2.7亿元;全省共办理公证49万件,服务满意率99.6%。
今年,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将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同步评价,在服务中做到即时评价、随单评价。建立“领导干部直接面对群众、直接听取批评意见”机制,让人民群众随时能够向领导反映问题、提出批评;建立“领导干部公共法律服务接待日”制度,确保每天都有一名领导干部值班,面对面听取批评和意见建议;建立“群众批评意见分析报告”制度,通过各种途径收集群众批评意见,进行分类整理、分析、汇总,形成分析报告,全面提升新时代公共法律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记者 孙欣 实习生 祁思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