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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0年河南将培育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00家

发布时间:2019-4-2 5:18:02内容来源:互联网浏览量:

  为进一步构建符合科技创新规律、技术转移规律和产业发展规律的技术转移体系,河南省政府近日下发《关于印发河南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旨在全面提升科技供给与转移转化能力,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全面提升科技供给与转移转化能力 建设创新型河南

  《方案》明确,到2020年,基本建成领域布局合理、功能层次明晰、技术转移链条全面、具有河南特色和优势的技术转移体系。培育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00家,引进国内外知名技术转移机构50家;培养技术经纪人、技术经理人、技术转移管理和服务人员等专兼职技术市场从业人员5000名以上;推动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在我省落地转化科技成果10000项以上。全省技术合同成交金额力争达到150亿元。

  到2025年,全面建成功能完善、体制健全、运行高效、特色突出的技术转移体系,形成技术、资本、信息、企业深度融合的技术转移生态系统。全省技术合同成交金额力争突破300亿元。

  加快“四个一批”建设 发展壮大技术转移机构

  在优化全省技术转移体系基础架构方面,《方案》提出,要培育壮大创新主体,加快“四个一批”(一批创新引领型企业、平台、人才、机构)建设。激发创新主体技术转移活力,支持鼓励企业转移转化先进技术成果,鼓励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在豫实施技术转移转化,省财政按其上年度技术合同成交额(依据转账凭证和发票)给予最高10%的后补助,每家单位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发展壮大技术转移机构,加强对全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发展的统筹、指导和协调,引导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市场化、规范化发展,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快培养技术转移领军人才,将技术转移管理人员、技术经纪人、技术经理人等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建设纳入省专业人才培养体系。建设统一开放的技术市场,培育5—10个功能完善、辐射能力强的区域性科技大市场,促进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除此之外还要加强技术合同登记站和登记人员的管理。

  拓宽技术转移通道 推动科技成果跨区域转移扩散

  在拓宽技术转移通道方面,《方案》提出,要引导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通过到企业挂职或兼职、在职创办企业、离岗创业等多种形式,推动科技成果向中小微企业转移。要强化军民技术需求对接,开展军民合作研究开发、军民两用技术转移转化,鼓励支持河南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参与军品科研生产。

  积极推动与科技部、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科学院、清华大学等国家部委、科研院所和知名高校的科技合作,实现河南省科技发展与国家战略目标紧密结合,加快国家级创新资源向河南聚集。积极推进与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科技合作,引进一批河南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关键技术。

  完善政策环境和支撑保障 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如何完善政策环境和支撑保障?《方案》分别从树立正确的科技评价导向、强化政策衔接配套、完善多元化投融资服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营、营造有利于技术转移的社会氛围5个方面提出了要求。

  《方案》还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省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审议相关重大任务、政策措施。建立政策落实责任制,切实加强对政策落实情况的跟踪监测和效果评估。进一步完善投入机制,推进科技与金融结合,形成财政资金与社会资本相结合的多元化投入格局。(记者 陈静)